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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嘉定区农业委员会是区政府主管全区农业工作的工作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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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 贯彻执行有关农林、蔬菜、畜牧、水产、农业机械、农业区划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结合本区实际组织实施。
- 根据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编制农林、蔬菜、畜牧、水产、农业机械等工作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 根据国家农业产业政策,组织引导农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产品品质的改善。建立良种繁育体系,加强良种基地建设。
- 负责指导农业经营体制和农口系统改革,组织协调农产品加工体系、市场体系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指导农业综合开发,促进农业产加销一体化。加快农业产业化、规模化、机械化进程,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
- 组织实施农业各产业产品及绿色食品的质量监督,农业动植物新品种的保护工作;组织协调种子、化肥、农药、兽药、农机、饲料、水产等产品的质量监测工作、鉴定和执法监督管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组织监督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组织农机安全监理工作。
- 负责农村绿化建设管理;组织协调农业资源区划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协调指导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指导农业机械化工作和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工作。
- 负责全区农业科技教育工作,制定和实施科教兴农计划;组织科技兴农项目的推广和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指导和协调农业信息的收集和发布工作。
- 负责有关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 受区国资管理部门委托监督、管理本系统国有资产,并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 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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