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食品是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特定生产方式生产,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的统称。它是允许使用一定的化学合成农药、化肥、兽药饲料添加剂等物质,其对人体健康的安全性仅次于有机食品。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是专门负责组织实施全国绿色食品工程的机构,绿色食品的认证是其主要职能之—。绿色食品有自己的标准体系,主要是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标准、绿色食品生产过程技术标准、绿色食品产品质量卫生标准、绿色食品包装标签标准、绿色食品储藏运输标准,以及绿色食品其他相关标准。绿色食品是依据这些标准对申请的产品进行认定。申请绿色食品认证和标志使用权的产品必须具备的条件是:①产地或产品原料和产地必须符合农业部制定的绿色食品生态环境标准;②农作物种植、畜禽饲养、水产养殖及食品加工必须符合农业部制定的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程;③产品必须符合农业部制定的绿色食品质量和卫生标准;④产品外包装必须符合国家食品标签通用标准,符合绿色食品特定的包装装潢和标签规定。绿色食品标志是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注册的质量证明商标,企业需在其生产的产品上使用绿色食品标志,应按绿色食品产品认定程序提出申报。为了保证生产绿色食品所用生产资料的有效性、安全性,保障绿色食品的质量,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根据《绿色食品生产资料认定推荐管理办法》对用于绿色食品生产的农药、肥料、食品添加剂、饲料、饲料添加剂(或预混料)、兽犬药、包装材料等相关生产资料进行认定、并推荐给绿色食品企业使用。
同时,根据《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对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申请人条件也作了规定,即:①申请者必须要能控制产品生产过程.落实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程,确保产品质量符合绿色食品标准;②申报企业要具有一定规模、能承担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费;③乡、镇以下从事生产管理、服务的企业作为申请人,必须要有生产基地,并直接组织生产;乡、镇以上的经营、服务企业必须要有隶属于本企业稳定的生产基地;④申报加产品企业的生产经营须一年以上。